高中省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品德好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学习好
热爱学习,成绩优异,位于本校前5%以内(高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
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全面发展
在多个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
具有积极向上的个性、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热爱学习、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等特质。
品德和社会实践
对学生的品德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校纪校规、尊师重教、团结友爱、勤奋向上、自律自强、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和表现,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竞赛等。
建议
注重全面发展:除了学习成绩,还应注重学生在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积累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不仅能提升综合素质,还能为评定三好学生积累有力的证明材料。
保持品德高尚:始终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衡发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