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定标准是综合评价学生德、智、体三方面发展水平的核心体系,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一、思想品德方面
政治素养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
道德品质
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感恩之心。
行为习惯
讲文明懂礼貌,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校规,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说粗话脏话。
二、学习能力方面
学业成绩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如班级前5%-10%),并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
学习习惯
预习复习及时,作业独立完成,善于思考和创新,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综合素养
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等,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研究性学习能力。
三、身体素质方面
体育锻炼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两操一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
心理素质
具备良好的自我调控能力,能积极面对挫折和困难,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
补充说明
评选比例: 班级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20%,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0%,学习标兵不超过10%。 评价维度
作用意义:三好学生评选与升学、评优挂钩,但更注重过程性评价而非单一成绩。
通过以上标准,学校能够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