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意见填写,需根据工程类型和评定要求规范填写。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填写要点:
一、基本格式要求
表头信息 包含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定时间等基本信息,需与工程档案保持一致。
分部工程与质量等级
按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分部工程名称,并在对应栏位打“√”标明质量等级(合格/优良)。
二、核心内容填写
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功能需通过验收且评价为合格或优良。
装饰装修及观感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
资料与检测报告
质量控制资料齐全且经审核批准。
安全与功能检验报告合格,观感质量评价良好。
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过程控制严格,工期基本满足要求,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重大设计变更经设计签认,一般修改均通过设计审核。
三、评定结论与签字要求
结论: 综合评定为合格或优良工程。 签字 施工单位质检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自评并签字; 监理单位复核人、项目法人复核人及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人审核签字。 四、注意事项客观性与规范性
填写需准确、全面,避免主观臆断,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附录支持材料
需附上工程实体照片、检测报告、整改记录等证明材料。
示例填写模板(部分内容)
| 分部工程 | 质量等级 | 备注 |
|----------------|----------|--------------------|
| 地基与基础工程 | 合格 | 经验收合格 |
| 主体结构 | 优良 | 检验评定合格 |
| 装饰装修 | 合格 | 观感质量达标 |
注:
具体表格格式可能因工程类型(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存在差异,建议参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地方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