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样正样首件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
对试生产的第一件(批)零部(组)件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条件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符合性检查
首件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图号与工作单是否符合、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和工作任务单是否相符、材料、毛坯的表面处理、安装定位是否相符、配方配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
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后应得到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打上规定的标记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
留样备查
所有首件产品必须留样留作后续产品对比之用,以检查过程是否发生变化。
三检制
首件检验采用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根据现有生产状况,检验项目中1、3、4项由班组实行自互检,第5项需要通知质量员检验。
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
首件确认的条件包括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首件鉴定管理规范
通过对首件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和首件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查和鉴定,以证实规定的人员、过程、设备和环境等要求能持续地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产品在试生产阶段就能符合设计要求,并为后续批量生产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并在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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