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着装包括以下部分:
肩章
春秋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
夏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
冬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
常服:佩戴硬质肩章。
多功能服:佩戴套式软质肩章。
左右胸章
警号:佩带于外衣左胸处。
胸徽:佩带于外衣右胸处。
臂章
春秋执勤服:配有可突出特警气势的臂章及胸标。
多功能服:配有可突出特警气势的臂章及胸标。
其他情况:臂章佩带于外衣左臂处。
此外,警察在着装时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警服和便服混穿。
不得歪戴警帽。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警察的着装统一、规范,便于识别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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