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三要素通常指 不合格品控制三要点,其核心内容为:
不合格的在制品不转序
任何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产品或半成品,必须停止生产流程,防止其进入下一工序,避免不合格品在后续环节扩散。
不合格的零件不配装
若零部件未通过质量检验,禁止将其装配到最终产品中,确保每个组件均符合设计规范和性能要求。
不合格的产品不交付
仅当产品完全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允许交付给客户,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或损失。
补充说明
该三要素强调 预防为主的质量控制理念,通过早期识别和拦截不合格品,降低质量风险;
实际应用中需结合质量检验、过程监控等手段,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注:其他搜索结果中提到的“特性、要求、满足程度”是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特性的三要素,与不合格品控制三要点不同。前者属于质量管理的理论框架,后者是具体操作层面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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