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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与辟在古汉语中的意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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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汉语中,“征”与“辟”是两种不同的选拔或征召制度,主要区别体现在权力来源、对象性质及程序上:

一、权力来源与对象

由皇帝或高级官员发起,针对社会知名人士或学者,基于其才能、学问或特殊贡献进行征聘。例如:

《张衡传》中“公车特征拜郎中”指皇帝直接征聘;

《孟子·滕文公下》中“什一,去关市之征”中的“征”指赋税。

由中央官署(如公卿)或地方政府发起,针对下属官吏或士人,通过推荐或征调任用。例如:

《左传·昭公六年》中“制参辟,铸刑书”指制定法律时征询贤士意见;

东汉时期,公卿以招揽贤才为荣,如“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

二、程序与性质

程序上通常由皇帝下诏书,被征者需主动接受任命,常辞去其他职务;

性质上属于自上而下的直接任用,地位较高。

程序上由高级官吏推荐,再经朝廷审核批准,被辟者可能保留原有职务;

性质上属于自上而下的间接任用,但相对灵活,可结合地方需求。

三、历史地位与演变

在汉代,征辟是仅次于察举的选官制度,尤其在东汉时期,公卿辟召制尤为盛行;

随着时间发展,征辟逐渐与科举等制度结合,形成多元化的选官体系。

总结

“征”与“辟”在古汉语中分别代表皇帝直接征聘与官署间接任用两种制度,前者强调“皇帝意志”,后者侧重“官僚体系”的选拔功能,共同构成古代选拔人才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