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离婚誓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格式,但根据现存的文献和考古发现,可以总结出几种常见的离婚誓词类型:
表达离意的誓词
“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祝福对方的誓词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法律认可的离婚誓词
“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
涉及财产分割的誓词
放妻书写中,妻子所有的陪嫁由女方全部带走,男方再提供三年衣食、布匹绸缎。
这些誓词反映了宋代离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既有情感上的表达,也有法律上的认可,同时还涉及到财产分割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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