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初于 1989年12月26日颁布,并于同年实施。该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4年4月24日,该法经过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版本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在2014年修订的,并于2015年开始实施。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