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科是负责 监督、检查和审查机构或组织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包括:
督办工作:
负责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会议决议和决定:
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学校各类会议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落实。
领导交办事项:
负责校领导有关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立项与协调:
督查事项的立项、交办、督办、催办、办结等,协调解决督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向校领导报告。
监管与检查:
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卫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监管。
法律与行政监督:
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检查行政机关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内部管理与指导:
指导和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处理争议与投诉: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行政争议和投诉,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督察科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相关机构或组织的工作符合法规标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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