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秉公执法的人物及其事件如下:
包拯
事件:包拯以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而著称。他曾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惩处贪官赃吏,弹劾了多名贪官,包括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汾州知州任弁及太监阎士良等。他还因弹劾王逵而闻名。包拯在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狄仁杰
事件:狄仁杰在唐高宗仪凤元年(676年)升任大理丞,掌管刑狱诉讼等事宜。他在任期间明辨是非,秉公执法,一年中解决了大量的奇案、冤案,涉案一万七千余人中,没有一人蒙冤。狄仁杰因此成为举朝闻名的断案如神的大法官。他的故事被改编为小说《狄公案》。
海瑞
事件:海瑞是明朝嘉靖时期的著名清官,海南琼山人,号刚峰。他铁面无私、刚直不阿、敢于直言、惩恶扬善、一心为民,被誉为“海青天”。海瑞在任期间,严惩贪官污吏,整顿吏治,减轻百姓负担,深受百姓爱戴。
董宣
事件:董宣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时期的官员,因办事不畏权贵被称为“卧虎”、“强项令”。他在担任江夏太守期间,外戚阴氏侵扰郡境,董宣轻视侮慢阴氏,因此被免职。后朝廷征召他为雒阳县令,他在任期间依然坚持正义,不畏权势。
徐有功
事件:徐有功在武则天时期担任大理寺丞,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他因坚持正义,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徐有功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
这些历史人物在执法过程中,均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正义感,成为历史上秉公执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