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的座右铭是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这一校训体现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具体解释如下:
厚德:
要求学生具备崇高的道德修养和人文关怀,学会做人,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明法:
学生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都需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并成为法治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格物:
要求学生具备推究和思维过程,形成对法律的特定思维,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求真求实。
致公:
培养学生树立公平、公正和正义的价值观,具备服务公众的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感。
这一校训不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精神象征,也是其教育学生的行动指南,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理论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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