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省外户口迁移到潍坊,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购买房产
在潍坊市购买房产后,您将获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是落户的基本条件之一。
办理户口迁移证
携带原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
携带必要材料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办理迁入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如果需要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需出示有自己名字或配偶姓名的房产证。
办理户口关系划转
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办理户口关系划转手续。
确认户口转移
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领取新的户口本。旧的户口本将作废。
登记入册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入册,这是最后一步。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落户潍坊:
工作调动:
需要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凭证。
亲属投靠: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新生婴儿入户、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或近亲属投靠的相关证明。
引进人才:
需要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随军家属:
需要提供随军家属的相关证明。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需要提供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
选调生(包括公务员录用):
需要提供选调生或公务员录用相关证明。
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
需要提供军人转业和复员的相关证明。
购房、投资类迁移户口:
需要提供购房或投资的相关证明。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