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功测试
形体展示:考察考生的身体条件和形象气质。
规定技术动作表现:考生需要展示一些基本的技术动作。
自选技巧展示:考生可以展示自己擅长的技巧。
服装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进行测试。
舞蹈作品表演
舞蹈种类:不限,但时间限制在3分钟内。
服装要求:考生需自备服装。
即兴创作表演
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视唱练耳
视唱:现场抽取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的五线谱视唱曲一首,用首调唱名法或固定唱名法视唱均可。
练耳:包括四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用“啦”或唱名模唱均可。
专业技能
声乐或器乐:考生需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准备曲目2首,如有伴奏需自行解决,但不得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满分为200分。
加试科目: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
艺术学基础
参考书目:王次炤《艺术学基础知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
音乐作品表演与教学分析
参考书目:王次炤《艺术学基础知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建议考生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相关信息,认真准备考试,确保在考试中发挥出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