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奖励”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所有正式奖励,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学术类奖励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校奖学金、省级/市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竞赛获奖
国家级(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冠军)、省级(如省级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市级(如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等。
学术成果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二、综合素质类奖励
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与社会调研、支教、公益活动等获得的表彰。
文体活动与社团奖项
艺术比赛获奖(如音乐、舞蹈)、体育赛事冠军等。
三、其他重要奖励
国家级表彰: 如见义勇为、抗震救灾等特殊贡献。 国际赛事奖项
填写注意事项
时间顺序与级别排序
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层级排序,重要奖项需单独列出。
需附证明材料
建议附上获奖证书、奖状复印件,确保信息真实性。
无奖励情况
若无奖励可填写“无”,避免空洞。
补充说明
奖励部分是用人单位了解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建议学生提前整理获奖材料,确保内容完整、客观。若存在竞赛获奖但未获奖证书的情况,可注明“竞赛名称+参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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