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向党总支递交以下材料:
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入党申请。
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材料:
如果有党员或群团组织推荐该入党积极分子,需要提供相应的推荐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定期考察和培养教育的详细记录。
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登记表。
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等意见记录: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过程中,需要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并提供结论性材料。
历次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反映其思想状况和成长经历。
公示稿(草案):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要公示其基本情况,并准备公示稿。
建议党支部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上报,以便党总支能够顺利进行审议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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