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照片档案的文字说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真实性
文字说明应客观地记录照片所反映的事件或人物,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随意褒贬历史人物,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文字说明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和摄影者等六要素,并按照这些要素进行详细注释,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简洁性
文字说明应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0字,语言通顺,便于快速理解照片内容。
规范性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间,年、月、日用“.”分隔,例如1953年3月2日写作1953.3.2。
地点应具体到被摄物的实际位置,背景应解释性地说明以增加照片档案的信息量。
位置
单张照片的说明可以书写在照片的正下方、右侧或左侧,大幅照片的文字说明可另纸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
组合照片说明
对于一组联系紧密的照片,可以编写组合照片说明,概括提示该组照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并在每张照片上标注组联符号。
其他信息
如果照片归属权不属于本单位,应注明照片版权和来源等信息。
通过以上要点,可以确保照片档案的文字说明既真实又准确,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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