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核目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考核对象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
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工作责任心和勤勉尽责情况。
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考核方式
述职民主测评。
综合考核评价。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考核纪律
严格遵守考核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组织实施
由各级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应于每年年底进行,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这些要求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促进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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